88、茶园戏子是皇帝2_给你宠爱[快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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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8、茶园戏子是皇帝2

  楼下的高台之上,月圆之夜的花魁比赛即将开始,中气十足的中年男人用洪亮的声音说着流程。

  同时,有茶园侍童敲门进入雅间,毕恭毕敬地给他们送上茶水点心,并解说花魁赛的流程和看点。

  任逊不知道流程,侍童为他讲解得特别详细。

  侍童看起来是十岁出头的少年模样,说话却流利至极,一套一套的:“这次花魁大比,花魁们来自全梁国各地,要在全国范围内一较高下!

  最出名的是来自京城的第一美哥儿招琴,虽然平素不摘面纱,但他琴声冠绝天下,从来赠花数都是最高的,只有送礼送得最合心意、文辞卓绝的人才才能一睹真容!京城才俊们见过的都说绝美!

  听说连当今圣上都喜爱他的琴声,经常召见招琴,因为京城才俊们送给招琴的策论文章会被当今圣上见到,并且提拔!”

  这听得任逊暗暗点头。

  陛下竞争花魁也不忘招揽贤才,广纳意见,也算勤政了。

  侍童还把将要出场的其他选手的特色和优秀之处介绍了一遍,接着为他们解释了赛制。

  如果喜欢某位美人的表演,就在他们这儿买花买绸缎、饰物等各种礼物赠给美人,评选这一场的花魁是看买礼物的总价。

  美人最终会在给他赠花的客人里挑选其中一位,邀入房中,私下表演。而挑选的方式,大部分美人是看买花总数,有的美人是看眼缘,有的美人比如京城的招琴,会出题,请客人作答。

  京城来的招琴美人最为特别。

  如果没人给到让他满意的答卷,那么无论客人为他赠花多少,他都一个不见!

  侍童还介绍之中,高台上各色美人的比赛已经开始。有火辣热情的异域风情群舞,有轻盈缥缈的飞仙一般的独舞,有身段婀娜表演唱歌和杂技的,有女扮男装劈刀舞剑的……各地的地方花魁们,每一个都有出众的技艺和美貌。

  任逊的兵将们看得如痴如醉,每一场都拍手叫好,给美人们买花赠花。

  要是遇到特别喜欢的美人,比如女扮男装英姿飒爽的那位,她规矩是挑选氪金最多的客人,意思客人们竞价氪金,赠花数目高居不下,达到白银千两之多!

  原身过得清贫,任逊全身上下,都拿不出一两白银。

  要知道这远古时代的物价,一两白银可以供普通百姓一家人一年。而这个晚上,一人赠花的氪金量,就可以供一家百姓生活一千年!

  而且除了他没金可氪,每个客人都有送花。

  任逊看着疯狂氪金的现场,寻思着,这什么花魁比赛,莫不是陛下弄出来吸金敛财的,顺便看看哪家钱多不对劲儿?

  啧啧,不愧是他的陛下。

  此时,任逊的兵将们见到任逊不为所动,氪金之后忽然有些不好意思,挠了挠头发,对任逊说道:“将军觉得这场花魁赛如何?”

  任逊有些自豪地道:“都不错,这场比赛挺好。”

  敛财方法不错,还能充盈国库。

  看客人们的激动,各位美人都没有拖后腿的。

  不过,任逊这么说,就有位兵将忽然紧张,特别打探道:“那,将军,美人儿有哪位特别满意的吗?将军要给谁赠花,记账到我头上!”

  又有位兵将及时引导:“不如看完再决定?还有号称梁国第一美哥儿,连皇帝都喜爱的美人都还没出场呢。”

  任逊点头道:“那先看看。”

  终于到了招琴出场。

  他白衣胜雪,瀑布一般的黑发并不束起,有几丝黑发垂落在洁白的额间,生出几分洒脱来。朦胧的白色面纱罩住了脸,只露出一双俊美的眉眼,看上去冰寒冷峻,生人勿进。他坐下抚琴,雪白纤细的手腕在宽大的袖子中若隐若现,十指骨节分明,灵巧舞蹈,美感十足。

  至于琴声如何,任逊并听不懂。

  只看得出弹琴的人多么眼熟。

  除了那一头金卷变成了黑长直,其余的,熟悉的眉眼完全就是陛下的模样,任逊怎会认不出来?

  任逊在看他的陛下,高台上,招琴偶尔抬头,状似不经意的扫过二楼雅间。冷峻的眉眼在霎时之间变化,一双美目含羞带笑,秋波流转,像是少年初见心上人,羞怯却又大胆,硬要撞上来勾人。

  只是,当他眉眼扫到任逊时,琴声就乱了。

  手指忘记动,让琴声停滞了一瞬。

  这么一瞬的失误,他还续不上,决定干脆罢手不弹了。

  听得如痴如醉的听众们:“???”

  招亲罢了手坐着,连作揖赔礼也没有的,清越的声音传了开来:“接下来的半首,招琴只想弹给今日给我送礼的人听。不拘笔墨文章,不拘画卷珍宝,今夜月圆,送礼送得最合招琴心意的,招琴摘下面纱,送剩下半首给你一个人听。”

  话音刚落,就有雅间里发出洪亮的声音:“我出一百两赠花!”

  他一说罢,就有侍童唱记赠花数目,收银子记账。

  另一个雅间又发出了洪亮的声音:“一百两你也好意思?我出三百!”

  这两人开了个头,后面赠花的财主们纷纷跟上,还有人出足足一千五百两,说这才符合十五月圆之夜的数目!

  一个普通家庭1500年的生活费用就这样送出去了!

  跟风的还有更多!

  看着竞争得不亦乐乎的财主们,任逊寻思着,最初的两人,莫不是传说中的托儿。

  正在寻思之间,有侍童来雅间特意问:“几位客官,要送礼赠花吗?”

  任逊的兵将好像生怕落后了一般,豪言壮语道:“送!将军您说要送几朵?都记在我头上!”

  “不,记在我头上!我想将军见到美人真容后给我说说究竟有多美!”

  任逊的兵将有带城投降之功,身居要职,抢夺原国皇城时又弄了不少金银财宝,是金多的人。

  任逊本不用和他们客气,不过,刚刚听陛下说送礼即可,没有规定赠花,任逊便掏出了五根彩色的鸡毛,红、黑、橙、绿、白各一根,放到侍童手上的托盘里。

  侍童的笑容有些僵硬。

  任逊的兵将连忙补救,要替任逊送花。任逊却道:“没事,就送这个,懂的人自然会懂。”

  任逊坚决不要别人替他氪金。

  最终侍童笑容僵硬地捧着托盘出门,在大庭广众之下唱记仁字一号雅间送鸡毛五根。

  其他客人们:“???”

  “哈哈哈哈?!”

  能进来的,不是财主就是达官贵人,没一个会当面说太多,只是脸上的嘲笑没忍住。

  而一些家中多金的青年才俊的,不是忙着赋诗,就是忙着作画,或者临时改一篇关于月圆团圆的策论,势要获得美人关注!

  全场数百位客人,除了任逊,都有给只弹奏了半首的招琴氪金。

  在任逊的旁观之下,招琴以半首琴声,竟然成功当选今晚的花魁。

  如此任性的美人,弹琴还蒙着面,不让人一睹真容,能当选花魁,只能因为他是皇帝了。

  当然大部分人以为招琴和皇帝有一腿,能通过他上达天听,想以才学折服招琴的青年才俊们,总是会给招琴赠花。

  而得知内部消息的达官贵人们,平时想面圣都都没机会,现在有机会给圣上送礼刷脸,还不疯狂送礼?

  赠花流程完毕,只有二十位客人能留下来,去到美人房中一聚。此时大家都很紧张,少部分为了其他花魁美人而来,而大部分的客人,只为和当今圣上有一腿的招琴而来。

  能看到美人摘下面纱的容颜当然很好,但,如果能搭上圣上,才是青云直上的路子!

  赠花最多的那位财主,还送上了自己家的不少珍贵瓷器,希望被圣上见到,觉得他家的瓷器特别美,赐他皇商之位。

  赠花不多的落榜才俊,也送上自己的历史文章,希望能被招琴看上,转达给圣上,赐他一官半职。

  当然大家送上的礼物特别多,招琴也不可能全部过目,所以就算今晚像上个月那样全部人都落选,他们也不会气馁,不求马上看到,以后看到了也可以!

  在众人紧张的盼望之下,美人身边的侍童们进入各个雅间或者去到一楼的席位边,通知中选的客人到房里与美人一聚。

  而最令大家关注的,是招琴身边的侍童。

  招琴的侍童这次没有直接跟着招琴离开,而是出来了!

  当招琴身边的侍童去了雅间边上的走廊。

  一楼的客人们伸长脖子张望着,好奇是谁中选了;连雅间里客人们都纷纷打开门,用期盼的目光看着招琴身边的侍童,希望被招琴选上的人是他们自己!

  然后,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招琴的侍童直奔仁字一号房。

  客人们:“???”

  “如果我没记错,仁字一号房给其他美人都送了花,就没有给招琴美人送花,只送了鸡毛来着?”

  “没记错!可是为什么送鸡毛中选了?”

  “啊原来那是鸡毛?我没见过鸡,原来鸡毛五彩颜色那么美丽的?”

  “重点不是这样,重点是仁字一号房连花都没有送啊?!为什么会被选上?鸡毛和月圆有什么关系?”

  ……

  他们都在质疑、不忿的窃窃私语,可是没办法,规矩是招琴喜欢见谁就见谁。这儿还有重兵把守,几位将军都在,没人敢造次。

  在众人妒忌的目光之中,任逊跟着侍童从仁字一号房里走了出来。

  众人顿时没吱声了。

  原因无他,认得任逊的,都知道任逊是如果皇帝做得不好,他就胆敢造反、向敌人投降的凶将杀神,也是带领原国饥荒百姓投奔梁国、和梁国达成协议、完事之后归隐的大恩人。见到任逊,不但不会质疑不忿,还得发自内心的恭敬行礼。

  不认得任逊的,见到任逊面容英俊、高大魁梧,不怒自威、通身的气度贵气逼人,只能心中暗叹一声。

  原来招琴这等名声响亮的连当今圣上都喜爱的美人,竟然也是看脸的!

  肤浅!

  什么月圆送礼,都是屁话,人家就是看脸,送五根鸡毛就能去美人房中相聚了。

  ——啥,你说美人就是喜欢鸡毛,美人被赠花无数,又得圣上喜爱,直达天听,什么珍宝没见过,能喜欢鸡毛?

  侍童见到众人的眼神,他赶紧解释了一番:“自古以来,鸡有文武仁勇信五德,五根不同颜色的鸡毛,正是代表五德。在月夜里,鸡毛仍能散发着光彩,是五德养人,在暗中也不忘恪守品行的意思。招琴主子想见一见这位以鸡毛寓意品行的客人。”

  任逊听了都觉得有些牵强。

  他完全是因为上辈子翅膀让陛下十分喜欢。

  而侍童虽然这么是勉强解释了,可大家都一副“我懂”的神情。

  不用解释了,就是看脸!

  能给直达天听的贵人送礼的,在座谁送的礼物能没点寓意?怎么偏偏鸡毛被选上了?

  规矩不就是给看不中的人定的?

  被选上的人连花都没送!

  看到任逊的气度和脸,大家都服气了。那什么解释,大家都懂,不就是遮掩一下招琴的肤浅。

  虽然服气了但还是很气,只能盼望招琴在肤浅之后,能看看他们的文章策论等礼物的样子,到时候在圣上面前美言一番。

  ——

  任逊随着侍童绕到茶园的后院,进入一个清幽的院子里。

  他离开之后,他刚刚同一个雅间的兵将被众人围了起来,好奇打听。

  任逊都没关心,现在的心情有些欢喜。

  这都能选中,他的陛下啊,这么多辈子,这回总算认得他了。

  招琴,本名贺洱斐,当今圣上,早就在院子里等待。

  他面前放着一把琴,却是没弹,直接站起身来,走到任逊面前,声音像是吸饱了水似的柔媚:“官爷真是英俊无双,招琴一见到官爷就弹不下琴,不如帮官爷按摩一番?给官爷解解乏?”

  任逊一愣,这辈子竟然如此直接的吗。

  比上辈子还直接,上辈子好歹还视讯过,然后才约会的。

  这辈子是身份原因?在茶园里比较放得开?

  贺洱斐见他愣着,有些紧张地换了话题:“官爷可是觉得今夜赠花之人太过奢靡?不该举办?”

  任逊摇头:“只有百姓安居乐业,生活无忧,才能举办如此盛大的赛事,我觉得不错。”

  贺洱斐安心了些,接着干脆解开了自己的面纱,昂头来问:“那,招琴可美?”

  陛下的模样,是任逊看惯了的。任逊便诚实道:“挺顺眼。”

  贺洱斐:“………………”

  就只有顺眼?

  任逊问他:“喜欢我送的礼物吗?”

  贺洱斐扯起唇角,眼瞳瞥到一边,状似娇羞地道:“官爷送的,招琴都喜欢。”

  任逊又问:“那,放哪了?”

  贺洱斐让侍童呈了过来,说道:“您看,都好好保存着呢。”

  任逊“嗯”了一声,从锦缎托盘里拾起鸡毛,挽起袖子,把五根`鸡毛一一`插`在贺洱斐的发冠上。

  贺洱斐保持着微笑。

  任逊把鸡毛装饰完毕,满意地看了看自己的作品,说道:“这样不错。”

  贺洱斐笑容不变,一旁目睹圣上头上被`插`五`根`鸡毛的侍童,整个人都石化了。

  贺洱斐挥手让他退下,面不改色地举起桌上杯盏,给自己灌了一杯,接着踮起脚尖,把自己带着酒味的清冽香气的唇送到任逊唇边。

  任逊接住。

  心里却是想,陛下又来了。

  在任逊裂开的时候,贺洱斐的唇已经贴了上来,酒水从齿间漏过,渡入任逊的口中。酒味带着陛下特有的香甜,令毫无醉意的任逊也有几分意动。

  特别是,陛下一亲上来,酒都渡完了,唇还不愿意离开,一边亲着,一边拉着他到灯火通明的房里去。

  仿佛一直亲着,任逊就见不到他头上的鸡毛了。

  可任逊还是看见了。

  任逊进到房里,房门关上,烛光摇摇曳曳,给贺洱斐的脸增了几分柔和的灯色。

  连他头上的鸡毛,也流光溢彩,反光时特别的亮,特别的照人。

  任逊却一时陷入了懊恼。

  陛下喜欢翅膀,那应该把鸡毛装饰到自己头上,让陛下见到才对。现在反过来了。

  正这么想着,贺洱斐修长白皙的手指放到他头上的鸡毛上,把鸡毛一一取下。

  任逊:“?不喜欢?”

  贺洱斐柔声道:“很喜欢的,就是一会儿发冠散落,恐怕官爷您第一次送给招琴的礼物会被压坏,就不美了。”

  他说着,把取下的鸡毛收到礼盒之中,看起来极为珍视。

  任逊感觉进展有些快,便假装不知道地说:“什么发冠散落,不是要尝尝你的推拿手艺?“

  想起小年很热衷给他涂防晒,兴许陛下也是挺喜欢的?

  贺洱斐却道:“后面五个字倒也不必说。”

  任逊:“………………”

  贺洱斐坐了上来,挽住任逊的脖子,又给任逊渡去一口香甜又烈性的酒。任逊却把人提溜起来,把贺洱斐弄得翻身过去,特意看了一眼贺洱斐的后颈。

  后颈上,专属于哥儿的印记,还是一个花苞的模样。

  任逊却更加奇怪了,明明没尝过,却如此的——?

  贺洱斐仿佛不知道任逊在看他后颈,他转身撒娇道:“我想看着官爷,官爷好俊~”

  任逊摸了摸他的额头,问道:“中毒了?”

  这不是第一次见面?

  第一次见面就能这样?

  还是记得上辈子的事?

  贺洱斐抱着他的脖子道:“没中毒,官爷,我知道你是任逊,我从小就喜欢你,从你把我救出来的那一刻开始我就喜欢你,见到官爷我什么都忍不住了。”

  任逊听了,找寻原身的记忆,没发现的确没见过陛下。

  而陛下小时候的样子,任逊见过。

  陛下九岁时曾被作恶多端特别嚣张的星盗绑架关押,任逊奉命执行救援任务,把小陛下完好无缺地救了出来。

  这段记忆,原身没有,只有陛下和他才会有。

  所以,这是陛下本人在说话?

  任逊便诚实道:“我那时候不喜欢你,救援是任务。”

  贺洱斐:“………………”

  贺洱斐沉默一下,接着无所谓地亲了一口任逊,说道:“正常嘛,我那时候年纪小。现在你喜欢我吗?”

  任逊想了想,想起给小段的赞美词,偷龙转凤的借鉴了句子:“喜欢,就像你喜欢鸡毛一样。”

  贺洱斐:“………………”

  任逊:“?”

  贺洱斐微笑道:“我特别喜欢鸡毛!”

  任逊觉得自己的比喻还挺好。

  贺洱斐却是补充:“光用嘴说的不行,你用行动回答我,我明天能走路就说明你不够喜欢!”

  作者有话要说:赫尔菲斯:我枯了,我气死了,但我还是喜欢。

  这是最后一个世界哈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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