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一章:鸽子_抱歉,方便让我喜欢你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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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一章:鸽子

  第一百一十一章:

  室内蒸汽氤氲,在冬天,好像没有比吃一顿火锅更让人舒心的事了。

  程缨坐在桌子旁,喝着柠檬水。

  今天很多那一届的学生都来了,曾远崇,党子山,杨辉,高菊,还有她以前的朋友。

  因为是寒假,大部分人都回了西安。

  大家彼此说着寒暄的话,互相察言观色,从言语之间看出彼此的生活。

  人不算多,也不算少,正好一张桌子坐的下。

  大家坐在一起,却不再像小时候的样子。

  “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实习?”杨辉问道。

  “我已经开始了,就这。”曾远崇耸了耸肩,看向李良:“老大我是不是干的还不错。”

  “别把眼睛往漂亮学妹身上瞟,我相信你会干的更不错。”李良笑眯眯的说道。

  高菊正在考教资,她转了专业,打算当一个小学老师。

  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结果。

  梳着麻花辫的女生给程缨夹了一块肥牛说道:“让我好好巴结巴结程导,以后多给我点角色。”

  “没有没有。”程缨笑着说道:“我也是给别人打工的。先得混个十年八年的。”

  “陆喻呢?”杨辉喝了口冰啤酒:“好像很久很久没有他的消息了。”

  众人沉默起来,开始思索起那个曾经在年少时风光无两的男人,可想了很久,却没想起关于他的只言片语。

  “发微信也没有回过,朋友圈也什么都没有。”

  曾远崇叹了口气:“不知道他在干嘛。”

  程缨夹肉的筷子微微一滞。

  其实坐在桌子上的热络是平日的冷落,不仅是陆喻,他们彼此之间这么些年也没有怎么交流过,大家都有各自的事。

  她和陆喻都不喜欢发朋友圈,他们的爱情是埋在地下的,隐秘而深沉,他和陆喻都觉得谈个恋爱有自己的小世界就好,不喜欢别人的打扰。

  现在看来,好像是有点误会。

  “他是不是挂了?”党子山眯着眼睛,微微有些醉了。

  “没挂。”程缨笑着说道:“他还在伦敦。”

  “你怎么知道。”

  程缨将手伸出来,上面的钻戒熠熠生辉。

  “卧槽。”杨辉不可置信的看向程缨手上的戒指:“你订婚了?跟谁?”

  “没有订婚,只不过,是陆喻送的。”程缨笑吟吟的说道。

  “卧槽。”

  “卧槽。”

  倒吸凉气声在室内回荡。

  “陆喻这小子,变了啊。”李良笑眯眯的点上一根烟:“学会闷声发大财了。”

  “他啊,他经历了很多事。”程缨看着看向自己的众人,笑着说道:“他现在可能不太用之前那个微信了,不过大家放心,他活的好好的。”

  “给他打个视频,艹。”杨辉骂咧道:“这么多年音信全无,忘本了?”

  他刚说完,程缨的手机就响了起来,在大家好奇的目光下,程缨微微点头说道:“是陆喻。”

  她接起了电话,男人出现在手机屏幕上,他笑吟吟的端着一杯咖啡,肩膀上落着一只白鸽。

  “早。”

  他笑着说道:“看鸽子,好像跟我特别亲。”

  “艹,这byd。”曾远崇也骂咧道,直接站到程缨后边:“你忘本了奥,姓陆的。”

  陆喻有些诧异,看着面前熟悉却陌生的人,下意识的问了句:“你这搁哪呢?这是...曾远崇?”

  “还有我啊我靠。”杨辉也跑了过去,看着视频里有些发愣的男人:“这么些日子你是一点消息也没有。”

  “啊...啊?”

  伦敦。

  邻桌的客人有些诧异的看向坐在那的陆喻,男人赶忙带上了耳机。

  谷/span“你们吃饭呢?”他想解释点什么,可又停下了,只是笑着说道:“好久不见。”

  好久不见。

  没人知道从西安到伦敦,陆喻经历了多少。

  当他想对过去说点什么的时候,他发现自己什么也说不出来,只能说一句好久不见。

  “什么时候回来?”杨辉问道。

  “快了。”他轻轻说道:“应该快了。”

  “回来必锤你。”

  “这...倒也不必?”

  今天的风似乎力气大了些,扯着陆喻的衣角好像要扯回过去,可最终只剩下一声叹息。

  他看着那些陌生却又熟悉的面庞。

  “各位,保重啊。”陆喻在最后说道,然后匆匆挂了电话。

  “这家伙挂了?”

  “他跑的好快。”

  “卧槽,这byd。”

  程缨叹了口气:“他一直都这样。”

  只有她明白,陆喻这么些年吃了多少苦头。

  从中文写作转化到英文,好比一切从小学开始,光是语言关这块,就几乎让陆喻吐血了。

  截然不同的文化,截然不同的生活,别人的目光,这些年陆喻真的经历的比他们想象要多的太多。

  疏远,并不是一件多么奇怪的事。

  他曾经这么说过,如果要开始未来,先要斩断过去。

  她那时候觉得他这么做并不对,但她今天觉得很欣慰。

  从他眼神里的慌乱她看出来,他并没有完全斩断。

  女孩喝着柠檬水,看着议论纷纷的人们。

  手机再次震动,还是他的消息。

  “吓死我了。”

  “你怎么跑机构去了?”

  “我给你看鸽子,它跟我关系超级好。”

  然后就是男人的自拍照,鸽子站在他的肩头。

  程缨笑着回复道:“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衣服上放了玉米粒然后用脑袋挡住。老把戏了。”

  过了这么久,他还没变,至少在她面前。

  他依然是那个陆喻,那个有时会犯病的男孩,那个自诩为聪明的傻子的男人。

  外面白雪皑皑,屋内温暖如春。

  酒足饭饱之后是人们彼此的插科打诨。

  程缨眯着眼睛,看着眼前这些过去的人。

  过去没那么远,就像她坐在课堂上,有那么一刻的恍惚,好像自己还在台下,兢兢业业的学着专业课,偶尔也会畅想未来。

  再见时大家都已经是不同的模样。

  但有些人,是没变的。

  或者说,对彼此没有变。

  比如她,比如陆喻。

  男人小心翼翼的把玉米夹在指缝里,然后找好角度,把手伸了出去。

  看着一只鸽子跳到自己手上,他找好了角度,拍了一张照片,发给在远方的姑娘。

  陆喻自言自语的说道:“这次,应该看不出来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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