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七章 喂牌_白鹿原,我成了鹿兆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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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七章 喂牌

  刚下午四五点钟。

  诗社里头的人去了京华饭店中,摆下了席面。

  比较气派,这一顿下来怕是得要好几十块钱。

  一阵推杯换盏,这儿些人,差不多都有些熟络了。

  “今天都晚些回去,喝酒,玩牌,至少得玩上四圈。众位都吃好喝好,在下招待不周。”

  “燕西兄莫要这般说,已经很好了,我算是见了世面,平时可不敢到这种地方来。”

  “这顿下来得要五六十个大洋了。”

  在场的几个人有些激动,感觉自己得了内阁总长家的公子看重,这要是说说情,说不准还能在衙门谋个差事。

  金少爷摆摆手,“也不敢铺张浪费了。我只是个花钱的,并不挣钱的人,若是不约束下,也觉得不好意思。倒是鹿歌兄生财有方。我可是认识了好些贵妇人都去了曼歌内衣店。”

  刚好一个小时左右。吃过了饭。

  就在酒店中,开了两桌打牌。

  麻将在这个年头是最重要最普遍的娱乐活动。

  基本上是个人都会一点。麻将对于社交很重要。

  “咱们小赌怡情。”

  赌注较小,毕竟这里还有没工作的人,摸不出几个钱来。主要的是那个气氛。

  大多是麻将的行家里手。

  鹿兆鹏惊人的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派上了用场。

  看着牌桌上的每一只,都记住了大概位置。

  三方手上的牌,鹿兆鹏都能知道个大概。

  自然也就知道他们都要听什么牌了。

  手速很快,甚至可以当着这几位的面换牌,他们也察觉不到。

  但是想着就这样的局,赌注过少,没必要来那么多动作。

  直接卖了金少爷一个面子,时不时的给了喂几张牌过去。

  次数多了,金华也感觉到了异常,看向了鹿兆鹏,猜测着他是不是故意的。

  不过能胡牌的感觉很爽,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过像今天的这样的手风。

  要真是鹿兆鹏故意的,那他的牌技未免也太好了些。

  他也不敢确定。

  鹿兆鹏的演技不错。

  偶尔也会自己小赢两把,但大头都让给了这位总长公子。

  自己需要结交下他。

  金公馆中有一个下人,名字叫刘宝善。

  宰相门前七品官,不是说说而已。

  这位刘宝善在税务局任职,直接对标自己的曼歌内衣店。

  别的不说,自己要是在京城做生意的话,跟总长公子打好招呼,生意途上只会一片坦荡。

  刚好打了四圈,各自散去了。

  离开的时候,总长公子还跟鹿兆鹏说了句,“鹿兄,跟你玩麻将,实在是一大乐事,改日我邀请你到家中来。我的那些哥哥姐姐们也都是个中好手,你们可以切磋切磋。”

  鹿兆鹏随口答应了下来,去拜访金公馆,也是人脉。

  在这个社会,人脉可太重要了。

  金少爷回到了金公馆中。

  刚进家门,就被他爹金铨拦了下来,“不学无术,又喝的酩酊大醉。”

  金总长一声呵斥,本来就不怎么醉的金公子更清醒了些。

  “手上拿的什么?”

  “父亲,这是我们诗社作的一些诗。今天是诗社成立的第一天,有跟您说过的。”

  “想来也是胡闹,我看看。”

  金总长认为他的这个儿子不太靠谱。

  把那十几张纸拿了过来。

  看的很快,把这些诗词都过了一遍。

  “这就是你们诗社里头的诗?形式都不像,倒是酸气冲天的,叫人看的不痛快。你是个不好读书的,在学校里头都只是挂个名而已。竟然还想着办个诗社。这个诗社,在我看来就不必要办了,还是要好好上学。你在外边整天游手好闲的,是越来越不像样子了。”

  金总长有些生气。

 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了。

  自己的儿子不务正业,一身酒气的从外面回来,自然生气。

  他管教的不多,毕竟是内阁总长,有着大批量的公务,家事上就懈怠了很多。

  金燕西懵逼了,当真跟他老爷子说的一样很一般?

  不应该啊,自己请的那些人,多少也算是有些名气的。

  也只是相对而言。

  金铨是总长,饱读诗书。

  能是总长的人,必定是人中龙凤,有手段的。

  他就是个最有才的人。

  看到金燕西拿过来的这些诗词,确实不怎么能入他的法眼。

  金燕西想到了鹿兆鹏,在他邀请的这些人中,鹿兆鹏给自己的印象是最深的,也是最神秘的。

  “爹,您再看看这一篇。”

  在其中专门把鹿兆鹏写的一首诗挑了出来。

  十多首诗,金铨总长只看了大半,质量都一般,只有一两首中规中矩,就没有继续看下去了。

  鹿兆鹏的诗刚好是他漏下来的。

  把诗接了过来,念道:“昨夜寒蛩不住鸣。惊回千里梦,已三更。......知音少,弦断有谁听?

  梦里披荆斩棘铮铮之铁衣,

  已乘昨夜长风随波东流去......”

  “不错,这首诗还有点意思。岳飞的《小重山》能续上两句,续的还行。已经比很多所谓的诗人要强了。”

  金燕西赶紧接上话,“他叫鹿歌,燕京大学的高材生,为人随性洒脱,我跟其神交已久,目前是好朋友。”

  燕京大学是国内最高学府。

  能从里头出来的人至少有些东西。

  听到这里,金总长松动了很多。

  又把鹿兆鹏的另一首白话诗看了一遍。

  他是喜欢古诗的,但是对白话诗也不反对。

  认为古诗,白话诗,是可以共存的,共同发展。

  “这两首诗还不错,行了,这个诗社可以继续办下去。”

  金燕西办的这个诗社,比较散漫,就像是个俱乐部一样,没有规矩,其实也是这位金大少在闹着玩。

  他爹既不赞成也不反对。

  自己的儿子什么德行他知道,整天游手好闲吊儿郎当,但是还算是个好的。小错误不断,大错误没有。

  “谢谢爹。”

  诗社,他爹能认可就太好了。

  办诗社要钱。

  别的不说,今天请客吃饭就用了几十块钱。

  他花钱向来是大手大脚。

  一个月的开支起码是一千块钱往上,这只是生活费,迎来送往的。

  若是还要办别的大事,就需要更多的开支。

  有了诗社的名义,就有了更正当的名头从府里支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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